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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布於 2026-10-25 / 0 閱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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詩經·周頌·賚

賚

周頌 第 290 篇

目的句:《毛詩序》:「《賚》,大封於廟也。」——武王克商之後,在廟中大封功臣,歌此。

情绪线:一章,三十字,最短的一類。前兩句「文王既勤止,我應受之」——是接;「敷時繹思」——是布;「我徂維求定」——一句話交出目的;末「時周之命,於繹思」——念著念著,收在「繹思」兩個字上,像話沒說完。

今人讀法:封賞這件事,最容易變成「分東西」。這篇偏不寫封了誰、封多少,只寫三個動作:文王勤勞過,我接下來,我分出去。

「我徂維求定」——我去,只求安定。封功臣的目的不是酬勞,是定天下。這一句把「封」的性質說清了:封是為了定,不是為了賞。

末句重複「繹思」,是周頌常見的收法:把最要緊的詞再說一遍,讓人帶著它走。

原文

文wén王wáng既jì勤qín止zhǐ,我wǒ應yīng受shòu之zhī。
敷fū時shí繹yì思sī,我wǒ徂cú維wéi求qiú定dìng。
時shí周zhōu之zhī命mìng,於yú繹yì思sī。

譯文

文王已經勤勞了,
我承受下來。
布陳這些,繼續思索,
我去,只求安定。
這是周的命令,
啊,繼續思索。

注疏 勤:勞。止:語詞。應:受。敷:布、陳。時:是、這些。繹思:繼續思之;一說「繹」為陳、「思」為語詞。徂(cú):往。定:安定。命:天命、命令。 存異兩處,不裁。一、「繹思」一說繼續思索(譯取此),一說「繹」為陳敘、「思」為語詞。二、「時周之命」一說這是周之天命(譯取此),一說「時」為「承」、謂承周之命。

衍義 (今人引申)

我爺爺分家,是六十八歲那年。

三間正屋,三個兒子,一人一間。他自己留最小的一間,在後頭,挨著灶房。分的那天沒有寫字據,也沒有請人,就是把三個兒子叫到堂屋,把鑰匙一把一把放在桌上。

放完他說了一句:房是給你們住的,不是給你們吵的。

我三叔當時想換,說他那間潮。我爺爺沒答,伸手把三把鑰匙的位置挪了一下——把潮的那間挪到中間。

後來那間還是三叔住了。他自己砌了個地壟,潮氣就下去了。

「敷時繹思」——分東西容易,分完了讓人不吵,才是那門手藝。

*觀漄書苑 · 五經全譯|經不可改,錯不可藏。*


鄭牧校審 | 編輯 潤柏洋 | 觀漄書苑 刊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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