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臺
邶風 第 43 篇
目的句:寫一座新築的高臺、一條滿漲的河,和一個不配這臺、不配這河的人——不說他壞,只說他醜。
情绪线:一章看臺看水(揚,末三字一頓)—二章換字再看(揚得更高,落得更重)—三章忽然撒網(反常),末句「得此」二字最冷。前二章是景,末章是事。
今日讀法:舊說此詩刺衛宣公——為兒子娶齊女,聽說齊女美,就在河上築新臺,自己娶了。詩裡不寫這件事,只寫臺、水、網、魚。這是《詩》的分寸:本事留在注裡,詩只留下難看。三章「魚網之設,鴻則離之」,網是拿來打魚的,卻網住了鴻,世上的錯位往往如此。今天讀它,不必看熱鬧;看那個「本想要」和「得到的」之間,差著一個什麼。
原文
新臺有泚,河水瀰瀰,燕婉之求,蘧篨不鮮。
新臺有洒,河水浼浼,燕婉之求,蘧篨不殄。
魚網之設,鴻則離之,燕婉之求,得此戚施
譯文
新臺照著水,亮晃晃,
河水漲得滿滿。
本想求個安順和好,
卻是個縮著脖子的人,沒半點好。
新臺照著水,高朗朗,
河水漲得平緩。
本想求個安順和好,
卻是個縮著脖子的人,沒個盡頭。
撒下魚網,
網住的卻是鴻雁。
本想求個安順和好,
得的卻是個駝背。
注疏 泚(cǐ):鮮明。瀰瀰(mǐ):水盛貌。燕婉:安順美好,指所慕之人。蘧篨(qú chú):不能俯者,今所謂雞胸;一說葦席,喻其醜。鮮:善、美。洒(xiǎn):高峻;一說通「洗」,潔淨。浼浼(měi):水盛而平。殄(tiǎn):絕。鴻:雁之大者。離(lí):通「罹」,遭、落網。戚施:不能仰者,今所謂駝背。 異說:毛序「刺衛宣公也,納伋之妻,作新臺于河上而要之,國人惡之而作是詩」。詩中不著本事一字,只寫臺、水、魚、鴻——本事存注,不闌入譯文。
衍義 (今人引申)這首詩一句罵人的話都沒有。它只把兩樣東西擺在一起:一座新房子,一個不配的人。臺越高,水越滿,那個「不配」就越扎眼。末章的魚網最妙:網是為魚設的,落進來的卻是鴻。世上的錯位,多半不是沒抓到,是抓錯了。 而詩不講道理,也不替誰喊冤,只把「得此」兩個字放下,就走了。有些事,說到底就是這樣,多說一句都嫌多。
鄭牧校審 | 編輯 潤柏洋 | 觀漄書苑 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