凡《北次二經》之首·總記
北次二經 第 168 條
目的句:數字之疑——《北次二經》之首,自管涔之山至敦題之山,經云十七山、五千六百九十里;逐條數之得十六山,逐條加之得五千二百四十里,差一山、四百五十里,疑有闕文,記而不補。其神皆蛇身人面;其祠毛用一雄雞彘瘞,用一璧一珪投而不糈。
情绪线:先結數,再定形,末句落到祠禮——氣從一串數字,落到一隻雞一頭豬上。
十七,還是十六。
「凡十七山。」
我數了一遍:管涔、少陽、縣雍、狐岐、白沙、爾是、狂山、諸餘、敦頭、鈎吾、北嚻、梁渠、姑灌、湖灌、洹山、敦題。十六。
里數也對不上。「五千六百九十里。」逐條加:二百五、五十、二百、三百五、四百、三百八、三百八、三百五、三百五、三百、三百五、四百、三百八、水行五百加流沙三百、三百。得五千二百四十。差四百五十。
經自己差了一山、四百五十里。這種差,山海經不止一處;卷三前一列(151)云二十五山,逐條也是二十五,不差;這一列差了。底本一字不改,我也不替它補——補一座山,就要給它一個名字、一段里數、幾樣物,那是我寫的,不是它寫的。
差在哪一句,可以猜:也許有一條在傳抄時掉了,也許「十七」原是「十六」而後人改了。兩個可能都在紙外,兩存。
往下三句,才是這一列的實處。
「其神皆蛇身人面。」前一列(151)作「人面蛇身」。同樣兩樣,顛倒了次序。蛇身人面,是先看見身;人面蛇身,是先看見臉。經不說明為什麼換,只換了。
「其祠:毛用一雄雞彘瘞;用一璧一珪,投而不糈。」毛物是一隻公雞、一頭豬,埋下去。玉是一塊璧、一塊珪,投出去。埋與投,兩種給法:活的埋,石頭扔。
前一列作「吉玉用一珪,瘞而為不糈」——珪是埋的。這一列改了:珪也投。多了一塊璧,少了一次埋。
今人讀法:這一頁是帳。帳有三行:多少山,多少里,怎麼祭。前兩行有錯,第三行沒有。錯的地方不必替它抹平——兩千年前的帳本上有一個對不上的數,這件事本身,比一個整齊的數更可信。
原文
凡《北次二經》之首,自管涔之山至于敦題之山,凡十七山,五千六百九十里。
其神皆蛇身人面。
其祠:毛用一雄雞彘瘞;
用一璧一珪,投而不糈。
譯文
北次二經的開頭,從管涔之山到敦題之山,一共十七座山,五千六百九十里。
那一列的山神,都是蛇的身、人的臉。
祭它們:毛物用一隻公雞、一頭豬,埋下去;用一塊璧、一塊珪,投出去,不用精米。
注疏 十七山:自 152 管涔至 167 敦題,逐條數之實十六,與此數差一;疑有闕文,無別本可校,記疑不改。五千六百九十里:逐條里數合得五千二百四十里(152 無里數,166 計水行五百、流沙三百),差四百五十,同上記疑。蛇身人面:151 作「人面蛇身」,二字互乙,經不一其辭。瘞(yì):埋。珪(guī):玉器,上圓下方。糈(xǔ):祭神之精米。投而不糈:投玉於山而不用米;151 作「瘞而為不糈」,彼埋此投。
衍義 (今人引申)
糧站的老鐘管一個倉,倉裏存稻種,一袋一百斤,碼成垛。
每年春天發種,他一袋一袋點。點數不用筆,用粉筆在門板上畫「正」字,五袋一筆。
有一年點到最後,差一袋。他把垛拆了一半,重新碼,再點,還是差一袋。
他坐在袋子上想了半天,忽然想起冬天有一袋破了口,他倒進牆角那口缸裏。
他跟站長說:不是丟了,是我記錯了地方。
鄭牧校審 | 編輯 潤柏洋 | 觀漄書苑 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