凡北山經之首·總記
北山經之首 第 151 條
目的句:記北山經之首一列:自單狐之山至隄山,二十五山,五千四百九十里;其神皆人面蛇身;祠以雄雞、彘瘞,吉玉用珪,瘞而不糈;其山北人皆生食不火之物。
情绪线:四句。一收列(自某至某,幾山幾里),一句神(人面蛇身),一句祠禮(雞、豬、珪,埋而不糈),末句忽然離開神,寫山北的人吃生食。
這一篇是結帳。
二十五座山,從單狐到隄,五千四百九十里。數目要自己算一遍。126 是卷首,無里數;127 至 150,逐條的里數相加,得五千六百八十里。
二十五座山是對的——126 到 150,正好二十五條。差在里數:總記少了一百九十里。
底本如此,一字不改。差的一百九十里,可能是某一條的里數後人改過,可能是總記另有所本,也可能某條的「又北」本作「又東北」,走的路線不同,折算的里數就不同。無別本可校,記在帳上。
然後寫神:這一列的山神,都是人面蛇身。寫祠:毛物用一隻公雞、一頭豬,埋在土裏;吉玉用一塊珪;埋,而不用糈。糈是祭神的精米。別處的祠多用糈,這裏特意說「不糈」。
末一句忽然離開神,回到人:「其山北人,皆生食不火之物。」住在山北的人,吃生的,不用火。
一句話,把前面二十五座山、五千多里、人面蛇身的神、雞豬珪玉,全翻回到人的日子上。祭的是神,過日子的是山北那些人;他們連火都不用。
今人讀法:讀總記,先算里數。古人記帳,總數與分項常常對不上;對不上不是他糊塗,是這筆賬經過很多人的手。經把兩頭都留給你了——你可以信總數,也可以信分項,也可以兩個都不信,自己去加。
原文
凡北山經之首,自單狐之山至于隄山,凡二十五山,五千四百九十里,其神皆人面蛇身。
其祠之,毛用一雄雞彘瘞,吉玉用一珪,瘞而為不糈。
其山北人,皆生食不火之物。
譯文
北山經之首,從單狐之山到隄山,一共二十五座山,五千四百九十里,那些山神都是人面蛇身。
祭祀他們:毛物用一隻公雞、一頭豬,埋下去;吉玉用一塊珪;埋,而不用精米。
住在這些山北面的人,都吃生的東西,不用火。
注疏 凡:總記之詞,全書每列之末皆有。二十五山:126 單狐至 150 隄,逐條計之,實二十五條,與此合。五千四百九十里:逐條里數相加得五千六百八十里(126 卷首無里數),與總記差一百九十里;底本如此,不改,記校勘。人面蛇身:此列山神之形。毛:毛物,謂畜禽。瘞(yì):埋。珪(guī):瑞玉,上圓下方。糈(xǔ):祭神之精米。不糈:不用精米;他列多云用糈,此獨云「不糈」。其山北人:居此列山之北者。生食不火之物:食不經火者。
衍義 (今人引申)
量地的老屠,生產隊的時候記工分,後來給人量宅基地。
一根繩尺,五十米,繩上每隔一米纏一道紅線。他一頭交給人牽著,一頭捏在手裏,自己退著走。
退到五十米,他喊一聲停。牽繩的人站住,他蹲下去,在土上插一根竹籤。
插完,他把繩尺繞回手上,一圈一圈,繞到剩兩米,換手,接著繞。
繞完,他把繩尺放進布袋,布袋口捲兩折,塞進腰裏。然後他掏出小本,蹲下,把剛才那幾段數抄上去,抄完合上本子,用鉛筆在本子背上敲兩下。
鄭牧校審 | 編輯 潤柏洋 | 觀漄書苑 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