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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布於 2026-10-31 / 0 閱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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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海經·北山經之首·北單之山

北單之山

北山經之首 第 147 條

目的句:記北單之山去渾夕之山五十里:無草木,多蔥韭。

情绪线:一句。五十里;無草木;多蔥韭。三件事,末一件與頭一件看起來打架。

「無草木,多蔥韭。」這兩句打架。

蔥是草,韭也是草。上一句說沒有草,下一句說這兩樣多。

古人記山,「草木」與「蔬」是兩格。草木說的是山上自己長的、可薪可材的;蔥韭是能吃的,多半有人種,至少有人來取。占了「蔬」這一格,就不算「草木」。所以不是矛盾,是分格。

分格這件事,全書都有。寫「無草木」的山,常常接著寫「多玉」「多金」「多馬」——空了這一格,才騰出地方寫別的。這一條騰出來的,是兩樣菜。

五十里,是全列最短的一段路。走半天就到。前面那些山,動輒二百、三百里,換來的是玉、鐵、怪獸;這五十里,換來的是蔥和韭。

今人讀法:不要急著說它寫錯了。先問:古人把什麼算作「草」。這一問,一座山的物產就分出了層次——能燒的、能吃的、能換錢的,各是一格。

原文

又yòu北běi五wǔ十shí里lǐ,曰yuē北běi單dān之zhī山shān,無wú草cǎo木mù,多duō蔥cōng韭jiǔ。

譯文

又往北五十里,是北單之山,不長草木,蔥、韭多。

注疏 北單(běi dān):山名;「單」讀 dān,與 126 單狐、137 單張同例。蔥韭:蔥,冬蔥;韭,韭菜。無草木而多蔥韭:古人「草木」與「蔬」分格,可食者不入草木之數,此條非自相矛盾。

衍義 (今人引申)

種蔥的老閔,地不多,兩畦半。

蔥起的時候,他不拔,先用手把葉子往下按,按平,讓它往旁邊長。按過的地方,蔥白就粗。

起蔥在清早,露水沒乾。他蹲在畦邊,一手扶住蔥白,一手插進土裏,往上一提。提起來抖兩下,土掉了,露出白根。

抖完放在左邊,根朝一個方向,齊齊地碼。碼到一把,抽一根稻草,繞兩圈,打個活結。

他不稱。一把就是一把,他手裏有數。

碼滿一筐,他站起來,捶兩下腰,把筐挪到地頭,回來接著起第二畦。


鄭牧校審 | 編輯 潤柏洋 | 觀漄書苑 刊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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