凡《西次三經》之首·總記
西次三經 第 104 條
目的句:總記西次三經——自崇吾之山至翼望之山,二十三山,六千七百四十四里;諸神皆羊身人面;祠禮用一吉玉瘞,糈用稷米。
情绪线:四句四事,一句一收,句句是帳。數山、數里、記神狀、記祠禮——沒有形容,沒有轉折,也沒有歎息。這一列二十二條走完,收尾只用五十個字。
寫到這裏,西次三經收列。
收列的寫法,是回頭數一遍:自崇吾之山至於翼望之山,凡二十三山,六千七百四十四里。
我照它數了一遍:82 崇吾起,到 103 翼望,共二十二條號;其中 91 一條含「流沙」與「蠃母之山」兩個山名,故爲二十三山。二十三,對得上。
里數對不上。逐條自 83 至 103 相加——三百、三百七十、四百二十、四百二十、一百八十、三百二十、四百、三百七十、四百(水行)、二百(至蠃母)、三百五十、四百八十、三百、二百、二百八十、三百、二百、二百二十、一百九十、三百五十、二百九十、一百(水行)——得六千六百四十里。總記作六千七百四十四里,差一百零四里。差在哪一條,看不出來。
這是西次三經的第二筆糊帳,上一列(西次二經)差四百三十里。卷一也有三處數目不合。四列五處,都是底本原貌,無別本可校。對得上要數,對不上也要數——數過了,才知道哪一處可以信,哪一處只能記。
然後是神:「其神狀皆羊身人面。」二十三山,一個總狀:羊的身子,人的臉。西次二經分兩系(十神馬身、七神牛身),這一列不分,一句話全包。經不說是二十三神還是一位神管二十三山。
然後是祠:「其祠之禮,用一吉玉瘞,糈用稷米。」吉玉,一說吉色之玉,一說玉名;瘞是埋;糈是祭用的精米,用稷。一份玉,一份米,埋下去。沒有牲,沒有席,沒有酒——比西次二經那一段簡得多。
今人讀法:讀總記,容易一眼掃過,覺得只是數字。可這一部書的骨頭就是這些數字:它一路「又西三百里」,走了二十二回,最後停下來,把二十二個數並在一處。數對不上,它也不改;它只是把這個數寫下來,交給後面的人。兩千年後我們還在數——這本身就是這本書要我們做的事。
原文
凡《西次三經》之首,崇吾之山至于翼望之山,凡二十三山,六千七百四十四里。
其神狀皆羊身人面。
其祠之禮,用一吉玉瘞,糈用稷米。
譯文
總計西次三經,從崇吾之山到翼望之山,共二十三座山,六千七百四十四里。
那些神的形狀,都是羊的身子、人的臉。
祭祀他們的禮:用一塊吉玉埋下,祭米用稷米。
注疏 凡…之首:經每列之末皆有總記;此為西次三經之總記,82 崇吾起,103 翼望止。二十三山:82 至 103 共二十二條號,91 條並記「流沙」與「蠃母之山」二名,故二十三,與總記相符。里數不合:逐條自 83 至 103 相加得六千六百四十里,總記作六千七百四十四里,差一百零四里;西次二經亦差四百三十里,卷一三處數目不合,皆底本原貌,無別本可校,兩存不改(見 `校勘与待裁.md`)。羊身人面:此列諸神之總狀;西次二經分十神馬身、七神牛身,此不分系。吉玉:一說吉色之玉,一說玉名,舊注無定。瘞(yì):埋;埋玉於地以祭。糈(xǔ):祭神用之精米;稷米(jì mǐ):稷,粟類,北方之主食,以之為糈。
衍義 (今人引申)
分田到戶那年,隊裏請人丈量。來的是公社的老韓,五十多歲,帶一根竹竿、一盤麻繩、一個布卷。
竹竿一丈長,兩頭包鐵皮。麻繩上每隔一尺繫一個布結,繩頭拴一根鐵籤。
他不坐車,走到地頭,先站在田埂上看一遍,看完蹲下,把布卷解開,取出一本薄簿子,翻到空白頁。
量地的時候兩個人拉繩,他走在後面記。繩拉直了,他喊一聲「好」,前面的人把鐵籤插進土裏;他就低頭寫一個數,寫完抬頭,看下一段。
一塊地量完,他繞著走一圈,看形狀,嘴裏念一遍,把數加起來,寫在簿子的下角。
有一塊斜角地,量了三遍,三遍的數都不一樣。他不急,把繩收了,坐在田埂上,從懷裏摸出一個饃,掰著吃。
吃完他把簿子攤在膝上,用鉛筆把三個數並排寫下,看了很久,最後取了中間那個,劃掉另外兩個。
鄭牧校審 | 編輯 潤柏洋 | 觀漄書苑 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