鍾山
西次三經 第 86 條
目的句:記鍾山之變——皷與欽䲹殺葆江於昆侖之陽,帝戮之,二神化為鳥,各係一兆。
情绪线:三句。第一句報路與山,冷;第二句人事,殺、戮一路緊;第三句化與兆,兩兆並出,一句比一句貼近人。
這一條在全卷裏少見。前面八十五條,多是「某山,某水出焉,其中多某物」,一句一物,平到底。這一條有人、有事、有罰、有化。
「又西北四百二十里,曰鍾山。」九個字,照例。第二句忽然不是物:「其子曰皷,其狀如人面而龍身。」——先說他是誰的兒子,再說他長什麼樣,再說他做了什麼。次序與前面那些獸鳥相反:那些是先記形,再記名;這一個先有身份,後有形。
經不說為什麼殺。只說「是與欽䲹殺葆江于昆侖之陽」。兩個名字、一個地名、一個「殺」字,中間沒有緣由、沒有爭執、沒有誰先動手。昆侖之陽,是昆侖山南面——昆侖要到 89 才正式立條,此處先出現了它的南坡。
然後「帝乃戮之鍾山之東曰𡺯崖」。戮,殺也;也作陳屍示眾講。兩個讀法都通,經不分辨。殺了以後,屍首丟在鍾山東面一個叫𡺯崖的地方——這個地名全書只此一見,字也生,注家少有能說清的。
再往下是化。欽䲹化為大鶚,鼓化為鵕鳥。這兩隻鳥記得極細:什麼樣的紋、什麼色的頭、什麼樣的嘴、什麼樣的腳爪、叫起來像什麼。經給兩隻鳥的筆墨,比給三個人的總和還多。
殺人的事兩句帶過,變成的鳥寫了六十字。這就是這本書的輕重。
末了兩兆並出:鶚見則有大兵,鵕見則其邑大旱。一條裏兩個凶兆,前面八十五條,最多一條一兆。而且兩個兆的口徑不同:一個說「有兵」,不說是哪裏的兵;一個說「其邑」,指到一個城邑。同一件事的兩半,一半大而虛,一半小而實。
還有一處是抄手留下的:同一個人,前面寫「皷」,後面寫「鼓」,隔了五十來字,一字兩形。底本是什麼樣,就讓它是什麼樣——這不是異文,是同一個字在一個人筆下寫岔了,兩千年後我們照原樣看。
今人讀法:這一條不必當神話故事讀。它是一份記錄:誰的兒子、殺了誰、被誰殺、殺在哪、變成什麼、見了會怎樣。六件事,六句,一句不多。我們讀著覺得神異,是因為我們把「化為鳥」當奇蹟;記的人寫它,跟他寫「其中多白玉」是一個口氣。
原文
又西北四百二十里,曰鍾山。
其子曰皷,其狀如人面而龍身,是與欽䲹殺葆江于昆侖之陽,帝乃戮之鍾山之東曰𡺯崖。
欽䲹化為大鶚,其狀如雕而黑文白首,赤喙而虎爪,其音如晨鵠,見則有大兵;
鼓亦化為鵕鳥,其狀如鴟,赤足而直喙,黃文而白首,其音如鵠,見則其邑大旱。
譯文
又往西北四百二十里,是鍾山。
鍾山之神有個兒子叫皷,人的臉,龍的身子。他和欽䲹在昆侖山南面殺了葆江。
天帝就在鍾山東面一個叫𡺯崖的地方把他們殺了。
欽䲹變成大鶚:形狀像雕,黑色花紋、白色頭,紅嘴、虎爪,叫聲像晨鵠,一出現就有大戰。
鼓也變成鵕鳥:形狀像鴟,紅腳、直嘴,黃色花紋、白色頭,叫聲像鵠,一出現,那個城邑就大旱。
注疏 鍾山,山名。85 峚山條末云「自峚山至于鍾山,四百六十里」,此條作「又西北四百二十里」,兩數不合,本書常例,兩存(見校勘)。皷/鼓:底本一條之內兩形並見,前作「皷」後作「鼓」,同指一人;二字古通用,底本不改。欽䲹(qīn pī):神名;䲹,從鳥不聲,《集韻》音邳。葆江(bǎo jiāng):人名;一說水名,然「殺葆江」文例當是人。帝:天帝;一說指黃帝(85 已見黃帝取峚山之玉榮),經無明文,兩存。戮(lù):殺;一說陳屍。𡺯崖:地名,全書一見;𡺯 為罕字,字書罕收,音無定說,在擴展 B 區,頁面不作注音。鶚(è):魚鷹一類。雕:大型猛禽。晨鵠(chén hú):鵠即天鵝;晨鵠,一說晨鳴之鵠,一說鳥名。鵕鳥(xùn niǎo):鵕,一說即鵕䴊,錦雞一類;經云「狀如鴟」,與錦雞不合,存疑。二兆並出,全卷少見。
衍義 (今人引申)
村東頭周李兩家為一條田埂打架。周家的男人用扁擔打斷了李家老二的胳膊,當天夜裏被帶走,關了半年。
回來以後他不打人了,也不大說話,天天蹲在自家門口抽煙。村裏人不再叫他名字,叫他「老鴰」——黑、啞、蹲在樹上一動不動。
再過幾年,他女人走了,兒子出去打工。他還是蹲著。
去年冬天我在鎮上集市見到他,賣魚。我喊了一聲「老鴰」。他抬頭,應了一聲,把案板上那條魚翻了個面,問我要幾條。
我買了兩條。
鄭牧校審 | 編輯 潤柏洋 | 觀漄書苑 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