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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布於 2026-10-29 / 0 閱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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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海經·西次二經·眾獸之山

眾獸之山

西次二經 第 76 條

目的句:記眾獸之山——上多㻬琈之玉,下多檀楮、多黃金,獸多犀兕。

情绪线:三句。玉在最上,木與金在下,獸在末。前兩句是物,末句是活物,卻只有兩樣——名字取得大,收得短。

山名「眾獸」,而這一條只記兩種獸:犀、兕。

名字大,內容小。這種地方,經不解釋。它不管名字與內容合不合——名字是別人給的。61 翠山,名翠而不記一根翠羽;這一座,名眾獸而只記兩獸。

㻬琈之玉。兩個字都生,郭注無釋,他書以為玉名,讀 tū fú。

「其下多檀楮,多黃金」——同一句裏兩個「多」,木與金並列,不分貴賤。經記貴重的東西,用的筆墨跟記草記木一樣。這一行裏,它沒有分別心。

這座山在 75 厎陽與 77 皇人之間,前後都是名物密的山;它在中間,三句,平。

今人讀法:山名與內容不合,是山海經常有的事。讀的人若一定要山如其名,就讀不下去;放下這一層,才看得見記的人只是一個一個地數。

原文

又yòu西xī二èr百bǎi五wǔ十shí里lǐ,曰yuē眾zhòng獸shòu之zhī山shān,其qí上shàng多duō㻬tú琈fú之zhī玉yù,其qí下xià多duō檀tán楮chǔ,多duō黃huáng金jīn,其qí獸shòu多duō犀xī兕sì。

譯文

又往西二百五十里,是眾獸之山,山上多㻬琈玉,山下多檀樹、楮樹,多黃金,獸多犀、兕。

注疏 眾獸,山名,而所記止犀、兕二獸,名與文不相應,61 翠山名翠而不記翠,同例。㻬琈(tū fú),玉名,郭注無釋;卷一已見「㻬琈之玉」。檀(tán)、楮(chǔ)見 71 鳥危注。黃金與檀楮同句並列,經不別貴賤。

衍義 (今人引申)

櫃子頂上有一塊石頭,灰綠,巴掌大,一面平。

是十幾歲在河灘上撿的。撿的時候覺得它像什麼,回家放在窗台上,看了幾天,又不像了。

後來搬家,它被裝進一個紙箱,跟螺絲、舊鑰匙、半捲膠帶混在一起。再拿出來,是在新家的櫃頂。

有一次一個來修水管的師傅看見了,拿起來翻了一下,說:這是什麼石?

我說不知道。

他「哦」了一聲,放回去,位置差了一點。等他走了,我把它挪回原來的地方。


鄭牧校審 | 編輯 潤柏洋 | 觀漄書苑 刊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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