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山
西次二經 第 67 條
目的句:記高山——上多銀,下多青碧、雄黃,木多椶,草多竹;涇水所出,東流注于渭,水中多磬石、青碧。
情绪线:五句。兩句山產,一句木草,一句水,一句水裏——「青碧」出現兩次,一在山下,一在水中,同一種石頭記了兩遍。
「高山」兩個字,是通名,不是專名。經就這麼寫:又西北五十里高山。少一個「曰」字——前後諸條皆作「曰某山」,此獨無。
底本如此,不改。是脫了一個字,還是這一條本來就不預備給它一個名字,不知道。經裏有些山,註定沒有名字,只有一個高度。
山上多銀,山下多青碧與雄黃。青碧,碧是玉類;雄黃,郭注引晉大興三年高平郡山崩,出雄黃數千斤——注家拿當代的事給經作證,這種注法,漢晉之間很常見。
木多椶,草多竹。「其草多竹」四個字要緊:竹歸草。回頭看 60 黃山「無草木,多竹箭」,兩處合看,經的分類就出來了——竹自一類,記草木時不算它,單記草時又把它算進來。
涇水出焉,東流注于渭。涇水是實水。郭注按到安定朝那縣西井頭山,至京兆高陵入渭,一路都有地名。涇渭之交,後世詩裏常說;經在這裏只寫「東流注于渭」,六個字,不形容清濁。
水裏多磬石、青碧。磬石,郭注引《書》「泗濱浮磬」——能作磬的石頭,敲得響。青碧又見:山下有,水裏也有。
今人讀法:同一種石頭,山上記一次,水裏記一次。經不怕重複,因為它記的是「哪裏有」,不是「寫得好不好」。這兩件事分開,山海經才讀得下去。
原文
又西北五十里高山,其上多銀,其下多青碧、雄黃,其木多椶,其草多竹。
涇水出焉,而東流注于渭,其中多磬石、青碧。
譯文
又往西北五十里,是高山,山上多銀,山下多青碧、雄黃,樹多棕,草多竹。
涇水從這裏流出,向東注入渭水,水裏多磬石、青碧。
注疏 起句無「曰」字,前後諸條皆作「曰某山」,此獨作「高山」,疑脫,不改。青碧,碧亦玉類,郭注「今越巂會稽縣東山出碧」。雄黃,郭注「晉大興三年高平郡界有山崩,其中出數千斤雄黃」。椶(zōng),棕樹。竹入草類,與 60 黃山「無草木、多竹箭」互證。涇水,郭注「今涇水出安定朝那縣西井頭山,至京兆高陵縣入渭也」。磬石,郭注「書曰:泗濱,浮磬是也」——可為磬之石。
衍義 (今人引申)
小時候在河灘上撿石頭,撿扁的,打水漂,打不出三個就沉了。
有一種石頭,兩塊一敲,聲音脆,像敲碗邊。我第一次敲到,愣了一下,又敲了一下,還響。那天下午我蹲在那裏,一塊一塊敲過去,敲了幾十塊,只有三四塊響。
我挑了一塊最響的,裝在口袋裏帶回家,放在窗台上。
那塊石頭在窗台上放了一個夏天,落了灰。有一回下雨,我拿起來,把灰抹掉,又敲了一下——聲音悶了,不知道是石頭濕了,還是我敲得輕了。我把它放回去,沒有再敲。
鄭牧校審 | 編輯 潤柏洋 | 觀漄書苑 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