凡南次三經·總記
南山經 第 42 條
目的句:結南次三經一列之帳——自天虞之山至南禺之山,十四山、六千五百三十里;其神皆龍身人面;其祠皆一白狗祈,糈用稌。
情绪线:三句。第一句是算帳(山數、里數),第二句記神,第三句記祠;一句一樣,都是公事口氣,與前面四十一條的記物之筆全不同。
從這一條起,筆換了。前面四十一條是記,這一條是算。
一列山走到頭,要結帳:幾座山,多少里,神什麼樣子,用什麼祭。
帳要跟前面的帳對著看。三列總記並排,有三樣東西在變。
神:首列「鳥身而龍首」,南次二經「龍身而鳥首」,這一列「龍身而人面」。鳥與龍換了一次位置;第三次龍留下了,鳥換成了人。
祭:首列最厚——毛用一璋玉瘞,糈用稌米,一璧,稻米、白菅為席;二經減到「毛用一璧瘞,糈用稌」;這一列再減——「一白狗祈,糈用稌」,玉不見了,換成一隻白狗。
句式也在短:首列「其祠之禮」,二經「其祠」,這一列「其祠皆」。一字一字短下去。
三樣都在減。經一句話不說,只把三筆帳排在那裡。
還有數目。這一條寫「凡一十四山」。前面實列十三山:天虞、禱過、丹穴、發爽、旄、非、陽夾、灌湘、雞、令丘、侖者、禺槀、南禺。少一座。
三列裡,只有南次二經的「凡十七山」與實列對得上。首列「凡十山」實列九,這一列「凡十四山」實列十三。
我不替它湊。湊一座上去,這本書就多了一座沒有的山;減一筆下來,就少了一座有的。兩樣都是改經。
今人讀法:讀總記,當帳讀,不當文章讀。帳不平的地方,讓它不平。
原文
凡《南次三經》之首,自天虞之山以至南禺之山,凡一十四山,六千五百三十里。
其神皆龍身而人面。
其祠皆一白狗祈,糈用稌。
譯文
總記南次三經:從天虞之山到南禺之山,一共十四座山,六千五百三十里。
這一列的山神,都是龍的身子、人的臉。
祭它們,都用一隻白狗祈請,祭米用糯米。
注疏 凡,總計之詞。一十四山,底本實列十三山(天虞、禱過、丹穴、發爽、旄、非、陽夾、灌湘、雞、令丘、侖者、禺槀、南禺),與「十四」不合;底本如此,不改,付刊前以紙本核。龍身而人面,三列神形各異:首列鳥身龍首,南次二經龍身鳥首,此列龍身人面。其祠皆一白狗祈,「祈」舊注謂祈請,一說讀為「刉」,謂割牲血祭,兩說並存;「皆」字此列獨有,前二列無之。糈(xǔ),祭神之精米;稌(tú),糯稻。
衍義 (今人引申)
我媽記家用帳,一本硬皮本,一個月一頁。
月底她拿算盤打一遍,寫在頁腳。打完了不放心,再打一遍。
第二遍和第一遍不一樣。她不說話,把算盤珠子全撥回去,打第三遍。
第三遍多半跟第二遍一樣,她就照這個數寫。要是三遍三個數,她就把本子合上,坐一會兒,再從頭打。
頁腳那個數,她一律用紅筆寫。前面的行都是藍的,只有最後一行是紅的。
那個本子現在還在老屋抽屜裡。最後一頁的紅字,比前面的藍字要用力。
鄭牧校審 | 編輯 潤柏洋 | 觀漄書苑 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