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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布於 2026-10-27 / 0 閱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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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海經·南山經·凡南次二經 · 總記

凡南次二經 · 總記

南山經 第 28 條

目的句:收南次二經一列——自柜山至漆吳,十七山、七千二百里;記神狀為龍身鳥首,記祠禮毛用一璧瘞、糈用稌。

情绪线:三段。先數目(山數、里數),平;再一句神狀,短;末記祠禮,一件一件點過去,聲音最實。三列之中,唯此列數目與實列相符。

三列總記,格式一樣:凡若干山、若干里,神狀如何,祠禮如何。所不同者,首列十山二千九百五十里,此列十七山七千二百里。

這一列十七山,與實列相符。首列「凡十山」而實列九,末列「凡四十山」而實列三十九(其間又有「凡十四山」而實列十三)——三處不合,俱在底本,不改,待紙本核。此列是唯一乾淨的一處。

神狀也換了。首列是鳥身龍首,此列是龍身鳥首——兩個字顛倒。顛倒不是抄錯的必然:經裡三列神狀各異(末列龍身人面),各隨其地,存原。

祠禮比首列簡。首列「毛用一璋玉瘞,糈用稌米,一璧,稻米、白菅為席」,此列只「毛用一璧瘞,糈用稌」——省了璋,省了席。

今人讀法:讀總記,讀的是古人怎麼收尾:數一遍,說一句神,交待怎麼祭,然後翻頁。

原文

凡fán《南nán次cì二èr經jīng》之zhī首shǒu,自zì柜jǔ山shān至zhì于yú漆qī吳wú之zhī山shān,凡fán十shí七qī山shān,七qī千qiān二èr百bǎi里lǐ。
其qí神shén狀zhuàng皆jiē龍lóng身shēn而ér鳥niǎo首shǒu。
其qí祠cí:毛máo用yòng一yī璧bì瘞yì,糈xǔ用yòng稌tú。

譯文

總記南次二經:
從柜山到漆吳之山,共十七座山,七千二百里。
這一列的山神,都是龍的身子、鳥的頭。
祭禮:活牲用一璧一同埋下;祭米用稻米。

注疏 瘞(yì),埋。糈(xǔ),祭神之米。稌(tú),稻;一說糯稻,兩說並存。毛,謂活牲。其祠,首列作「其祠之禮」,此作「其祠」,句法小異,存原。十七山與實列相合,為三列中唯一數目相符者;首列「凡十山」實九、末列「凡四十山」實三十九、「凡十四山」實十三,三處不合俱在底本,不補不改,記於 `校勘与待裁.md`。

衍義 (今人引申)

我在倉庫打過半年工,每月底盤一次貨。

貨架編號,一格一格數,數完填表。最後一欄寫總數,還要寫「共幾項」。有一回數到末了,怎麼也對不上賬面的十七項——實物十六,缺一件。

我把貨架重走了一遍,在第五排最裡頭找到了,一件小的,滾到兩個紙箱中間。

組長念,我打勾。念完十七聲,我打了十七個勾。

那張表貼在牆上,第二天就撕了。


鄭牧校審 | 編輯 潤柏洋 | 觀漄書苑 刊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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