洵山
南山經 第 23 條
目的句:記山南金、山北玉,記一獸「無口」而「不可殺」——記一件做不到的事,全卷只此一處。
情绪线:前兩句分陰陽,平;第三句寫獸,四字一頓(如羊、無口、不可殺),一頓比一頓硬;末句轉到水與螺,聲音放軟,收了。
「無口」兩個字,比九尾、三首更怪。九尾是多了,無口是缺了。一頭羊沒有嘴,怎麼吃,怎麼叫——經裡不管。
接著一句「不可殺也」。四個字裡有個「也」,像寫的人自己也停了一下。經裡記物,記它吃人、記它致旱致水,都是常事;記「殺不死它」,只此一處。
古人為什麼記這個?想來是有人試過。一本記山海之簿,肯記「不可殺」,等於記下一次失敗:這件東西,人拿它沒辦法。
今人讀法:不必去找洵山。先想一件你試過、並且知道不成的事。
原文
又東四百里,曰〔洵〕山,其陽多金,其陰多玉。
有獸焉,其狀如羊而無口,不可殺也,其名曰䍺。
洵水出焉,而南流注于閼之澤,其中多芘蠃。
譯文
再往東四百里,是洵山。
山南多金,山北多玉。
有一種獸,樣子像羊,卻沒有嘴。殺不死它,名叫䍺。
洵水從這裡流出,向南注入閼之澤。水中有很多芘蠃。
注疏 洵,底本作「曰山」,山名脫;下文「洵水出焉」可證其名,通行本作「洵山」,據補,加〔〕為記。洵(xún),水名兼山名。䍺(huàn),獸名,音從舊注;一讀 huán,存疑。閼之澤,閼一讀 è、一讀 yān,兩讀並存,不指實。芘蠃(pí luó),螺類。無口,舊注無說;「不可殺」為古人記其異,非謂世間真有不可殺之物,亦不代古人斷其有無。
衍義 (今人引申)
鄰居家殺過一隻鵝。
刀下去,血放了半盆,鵝往地上一栽,翅膀攤開。人都說死了,去拎它的腳——它站起來了,脖子一伸,照舊叫。
第二回又試,還是一樣。第三回沒試。
那隻鵝後來一直養著,養到老,毛都禿了。我上學要路過他家門口,它認得我,見我就把脖子壓得很低。
我繞到路對面走。
鄭牧校審 | 編輯 潤柏洋 | 觀漄書苑 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