僕勾之山
南山經 第 21 條
目的句:記南次二經第十一條——先分上下(上多金玉,下多草木),末兩句忽然全空:無鳥獸、無水;一條之內,前後兩種記法。
情绪线:四句。前兩句「上」「下」對起,平穩;第三句連用兩個「無」,一波比一波短;末句只兩字「無水」,收得最乾,沒有收束。
前面十條記山,多是「其陽多某,其陰多某」——分陰陽。這一條分的是上下。陰陽分向背,上下分高低:山頂出金玉,山腳長草木。
少見的是後面兩句。金玉是「有」,草木也是「有」,可這座山沒有鳥獸,也沒有水。有物的山是靜的:金玉不出聲,草木也不出聲。一條山記到這裡,等於說:這裡什麼都有,就是沒有活的東西走動。
古人記山,肯把「無」一句一句寫下來,不肯含糊過去。「無鳥獸」「無水」——四個字、兩個字,比前面「其上有」「其下有」短得多。像清點到底,筆越寫越省。
今人讀法:想一想有沒有一個地方,東西都在,就是沒有人。
原文
又東五百里,曰僕〔勾〕之山,其上多金玉,其下多草木,無鳥獸,無水。
譯文
再往東五百里,是僕勾之山。
山上多金玉,山下多草木。
沒有鳥獸,沒有水。
注疏 僕勾,底本作「僕之山」,脫「勾」字;通行本作「仆勾之山」,據補,加〔〕為記,底本原貌不改。其上/其下,分高低,與他條「其陽/其陰」分向背者不同法。經中以「無」記山之瘠,或一無、或兩無、或連用四無,此條屬後者,全卷少見。
衍義 (今人引申)
大伯的老屋空了三年。
門沒鎖,虛掩著。屋裡桌椅還在原處,灶台上一個搪瓷盆,盆底有一圈鏽。牆上的鐘停在四點二十。
院子裡兩棵棗樹還結棗。我摘了一顆,咬開,肉是乾的。
我在門檻上坐了半個鐘頭。屋裡什麼聲音也沒有——不是靜,是空:東西都在,沒有一樣是活的。
走的時候,我把棗核擱在窗台上。
鄭牧校審 | 編輯 潤柏洋 | 觀漄書苑 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