杻陽之山
南山經 第 4 條
目的句:記一山南北所出(赤金、白金)、記一獸之形與「宜子孫」、記一水一龜之「佩之不聾,可以為底」——分陰陽、分人獸、分神異與日用。
情绪线:先分南北兩句,是橫著切;再一獸、一水、一龜,順著記下去;末三字「可以為底」忽然落地,從神異落到腳底下,全條的氣就散了。
古人寫山,先分陰陽。山南為陽,山北為陰——一句話把一座山劈成兩半,向日的一半出銅,背日的一半出銀。這不是風水,是實察:向陽的石頭色赤,背陰的石頭色白,看得見。
鹿蜀「其音如謠」,是說它叫起來像人唱歌。經裡寫獸聲,常拿人的聲音比:如嬰兒、如吟、如呵。古人聽見一件不認識的東西,先拿自己身上有的去比——這是翻譯最古老的做法。
今人讀法:這一條最動人的,不是鹿蜀,是最後那隻龜。鳥的頭、蛇的尾、劈木一樣的叫聲,帶在身上耳朵不聾——然後一句「可以為底」,它就成了鞋底。神物與日用,在這裡只隔三個字。
原文
又東三百七十里,曰杻陽之山,其陽多赤金,其陰多白金。
有獸焉,其狀如馬而白首,其文如虎而赤尾,其音如謠,其名曰鹿蜀,佩之宜子孫。
怪水出焉,而東流注於憲翼之水。
其中多玄龜,其狀如龜而鳥首虺尾,其名曰旋龜,其音如判木,佩之不聾,可以為底。
譯文
再往東三百七十里,是杻陽之山。
山南多赤金,山北多白金。
有一種獸,樣子像馬,白頭。身上的紋像虎,尾巴是紅的。叫聲像人唱歌,名叫鹿蜀。帶上它的皮,宜子孫。
怪水從這裡流出,向東注入憲翼之水。
水中有很多黑龜,樣子像龜,卻長著鳥的頭、蛇的尾,名叫旋龜。叫聲像劈木頭。帶在身上,耳朵不聾;還可以拿它做鞋底。
注疏 杻(niǔ)陽,山名。山南為陽,山北為陰。赤金,銅;白金,銀。謠,徒歌,無樂而唱。虺,蛇。判木,劈木。底,一說為「砥」之借字,磨石;一說謂鞋底。兩說並存,不強斷,譯取後一路。
衍義 (今人引申)
我外婆的縫紉盒,是一個餅乾鐵盒。蓋子上原來印著一個外國小孩,紅臉蛋,早磨得看不清了。
裡面是針、線、頂針、幾粒鈕子,還有一把掉了漆的小剪刀。她說:「這個盒子結實。」我問她為什麼不換個新的,她說新的不結實。
那隻龜最後做了鞋底——我每次讀到這三個字,就想起那個鐵盒。好東西被人拿著用,用到舊,用到不像原來的樣子,這在古人眼裡不是可惜,是妥當。
鄭牧校審 | 編輯 潤柏洋 | 觀漄書苑 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