將欲歙之
道經 第 36 章
目的句:說物極則反,故柔弱勝剛強;又戒人君不要把權柄亮給人看。
情绪线:前四句是同一副架子,四個「將欲……必固……」,一句比一句快,像收網;「是謂微明」四字忽然收住,聲音放低,是揭底。「柔弱勝剛強」一句平直,像結論。末兩句「魚不可脫於淵,國之利器不可以示人」掉轉了方向,從天道跳到人事,藏著一句警告。
這一章最容易被讀成權術。「將欲取之,必固與之」,讀起來像教人下套子。
可是四句連起來看:張與歙、強與弱、興與廢、與與奪——講的是同一個理,物極則反。花開到最盛就要落,水漲到最高就要退。這不須誰去操縱,它自己會。所以「微明」二字要緊:看得見這一點,是幽微處的明白,不是手段。
末兩句轉到治國:魚離了深水活不成;人君的利器亮出來,就有人來奪。鋒芒露在外面,等於請人來試。
今人讀法:讀這章不必學著做局。它最有用的地方,是讓你在別人「張」的時候,想一想他為什麼要張——不是疑心,是留一步看。
原文
將欲歙之,必固張之;
將欲弱之,必固強之;
將欲廢之,必固興之;
將欲奪之,必固與之。
是謂微明。
柔弱勝剛強。
魚不可脫於淵,國之利器不可以示人。
譯文
要收攏它,
必定先讓它張開;
要削弱它,
必定先讓它強盛;
要廢掉它,
必定先讓它興起;
要奪走它,
必定先給予它。
這叫幽微處的明白。
柔弱勝過剛強。
魚不能離開深水,
國家的利器不能拿給人看。
注疏 歙(xī):收斂、合攏。固:本來、先;一說猶「故」。微明:幽微之明,謂見微而知著。利器:一說指權柄、賞罰(《韓非子·喻老》以賞罰為利器),一說指兵甲,兩說並存。示人:一說「示」讀如字,給人看;一說通「寘」,置也。存異(要緊):此四句,古今多讀為權謀;王安石、蘇轍一路則讀為「物理之自然」,謂勢極則反,非人為之術。兩讀並存,不裁。
衍義 (今人引申)
我媽有回擋了一件事,擋得很乾脆。
一個遠房親戚,姓黃,往年一年不來一次。那年忽然來了三趟。第一趟帶一箱蘋果,第二趟帶兩條煙,第三趟帶了一台舊收音機,說擱家裡也是擱著。
我媽把收音機推回去了。她說:你拿回去,我這兒有聽的。
過了一個月,他來借錢,數目不小。
我媽從櫃裡數出錢,用一張舊報紙包了,遞過去說:這個數,不用還。
那人走後,她把那箱蘋果搬到院子裡,一家人吃了三天。
鄭牧校審 | 編輯 潤柏洋 | 觀漄書苑 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