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詩經·小雅·黃鳥(補篇)

黃鳥

小雅 補篇(底本缺此條,另據補本;不佔篇號)

目的句:《毛詩序》謂「《黃鳥》,刺宣王也」。古人作它,是替一個在異鄉待不下去的人說一句話:這地方不是我的地方,我要回去。

情绪线:三章,三次趕鳥。鳥越趕越換地方——構樹、桑樹、柞樹;人越說越絕——不肯養我、不能跟他講理、不能跟他過日子;歸心越說越急——回我的族、回我的兄、回我的父。全篇的力氣都在一個「無」字上:無集、無啄、不肯、不可。末句一章比一章近:邦族、諸兄、諸父,家越數越細,說明他站得越遠。

今人讀法:這不是罵鳥。鳥來吃糧是明搶,「此邦之人」是暗奪——明搶的趕得走,暗奪的趕不走。所以三章都以「言旋言歸」收,那是唯一的辦法:不跟你們爭了,我走。榖,樹名,即構樹;一說「穀」為穀物之穀,與下「不我肯穀」相應,譯從樹名一讀,「不我肯穀」之「穀」讀為「善」,謂不肯善待我。明,明理;一說通「盟」,謂不可與結盟。栩(xǔ),柞樹。此篇底本無獨立條目,其文原在 127 秦風《黃鳥》三章之後(三章二十一句、八十四字),二者同名異篇,第二十一班析出另存;今據補本譯,底本一字未動。落位在 185 白駒 之後、186 我行其野 之前,即《鴻鴈之什》第七篇——底本缺此一位,故 186 起篇號較通行本少一,此即其因。

原文

黃huáng鳥niǎo黃huáng鳥niǎo,無wú集jí于yú穀gǔ,無wú啄zhuó我wǒ粟sù。
此cǐ邦bāng之zhī人rén,不bù我wǒ肯kěn穀gǔ。
言yán旋xuán言yán歸guī,復fù我wǒ邦bāng族zú。
黃huáng鳥niǎo黃huáng鳥niǎo,無wú集jí于yú桑sāng,無wú啄zhuó我wǒ粱liáng。
此cǐ邦bāng之zhī人rén,不bù可kě與yǔ明míng。
言yán旋xuán言yán歸guī,復fù我wǒ諸zhū兄xiōng。
黃huáng鳥niǎo黃huáng鳥niǎo,無wú集jí于yú栩xǔ,無wú啄zhuó我wǒ黍shǔ。
此cǐ邦bāng之zhī人rén,不bù可kě與yǔ處chù。
言yán旋xuán言yán歸guī,復fù我wǒ諸zhū父fù

譯文

黃鳥啊黃鳥,
別落在我的構樹上,
別啄我的粟。
這個地方的人,
不肯好好待我。
回去,回去,
回我的族裡去。
黃鳥啊黃鳥,
別落在我的桑樹上,
別啄我的粱。
這個地方的人,
跟他講不清道理。
回去,回去,
回我的哥哥那裡去。
黃鳥啊黃鳥,
別落在我的柞樹上,
別啄我的黍。
這個地方的人,
沒法跟他過日子。
回去,回去,
回我的父輩那裡去。

注疏 黃鳥:黃雀,一說黃鸝。集:棲止。榖:構樹,皮可為紙;一說指穀物之穀,與下文「不我肯穀」相應成文,兩讀皆可通。粟:穀子。此邦之人:此處之人。不我肯穀:不肯以善道待我;穀,善、養,《毛傳》「穀,善也」。言:語詞。旋、歸:反、回。復:返回。粱:上等小米。明:明理、曉事;一說通「盟」,謂不可與之盟。栩(xǔ):柞樹。處:居處、相處。諸父:父輩,伯叔之謂。 《毛詩序》:「《黃鳥》,刺宣王也。」序只一句,未言所刺何事;《鄭箋》以為宣王之世,室家相棄,人去其鄉。今人讀作異邦寄居、思歸之作,與序不相背。詩不言所去者為何邦,譯亦不添。

衍義 (今人引申)

我認識一個在義烏做飾品批發的湖北人。他在那邊十二年,說得一口義烏話,孩子在當地讀書。

有一年臘月,他回來。我們在街邊吃熱乾麵,他把芝麻醬拌得很勻,拌完吃了一口,忽然說:不好吃。

我說這家是老店。 他說:不是這個意思。他說在那邊,什麼都吃得慣,就是沒有一樣東西是「我的」。

他說有一回,市場裡有人跟他吵架,吵到最後那人指著他說:你個外地人。就這四個字。他說他當時不生氣,反而笑了——因為那人說得對。他爭了半天價,爭了半天理,一句話就沒了。

第二年他把孩子轉回來,自己兩邊跑。

「此邦之人,不可與處。」——不是不能住,是不能把自己放進去。這一個「處」字,比「不肯養我」重得多。養不養,是別人給不給;處不處,是自己能不能生根。

《黃鳥》裡那個人,最後什麼也沒爭,只說回去。回去以後怎樣,詩裡沒有寫。

詩不寫,是因為寫了就輕了。


鄭牧校審 | 編輯 潤柏洋 | 觀漄書苑 刊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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