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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布於 2026-10-27 / 0 閱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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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海經·南山經·天虞之山

天虞之山

南山經 第 29 條

目的句:記南次三經第一條——只記「其下多水,不可以上」,不記一物;開一列之山,先記人上不去。

情绪线:兩句。前句「多水」平;後句「不可以上」四個字,把門關上。沒有第三句,一條山就完了。

這一條是全卷最短的開列。前兩列的第一條都有物:首列招搖之山有桂、有金玉、有祝餘、有迷穀、有鹿蜀;南次二經之首柜山有鴟、有狸力、有赤水。南次三經之首,什麼也不記,只記水在山下,人上不去。

「不可以上」四個字,經裡少見。別的山或記「多水」,或記「無草木」,都是描述;這一條是承認——寫這本書的人走到山腳,上不去。

為什麼上不去,經裡不說。水在山下,可能是沼澤,可能是深潭。要補很容易:補成「水深不可涉」,補成「山勢陡絕」。補了,就成了我們寫的,不是它寫的。它只給四個字。

一本記山海之簿,肯在開頭老實寫一句「到這裡為止」,比記十樣物產難。全卷四十三條,頭一條就是這樣一條——開列之山,先立一個「不」字。

今人讀法:先記住這一條的短。後面十二山,寫得再熱鬧,這一條也不替它補。

原文

《南nán次cì三sān經jīng》之zhī首shǒu,曰yuē天tiān虞yú之zhī山shān,其qí下xià多duō水shuǐ,不bù可kě以yǐ上shàng。

譯文

南次三經的頭一座山,叫天虞之山。
山下多水,人上不去。

注疏 天虞,山名,舊注無考。其下多水,「下」謂山麓;經中記水,或記「出焉」,或記「多水」,此條只記多水而不記所出所注。不可以上,謂人不能登;舊注或謂「險絕」,或謂「水阻」,皆為推說,經無明文,兩說並存。此條連題二十二字,為南次三經最短,亦為全卷開列諸條中最短者。

衍義 (今人引申)

村後那座石山,我沒上去過。

不是不許上。大人從沒說過不能上。石頭是斜的,一層壓一層,看著像台階,踩上去才知道是活的——腳一使勁,底下的碎石就往下淌。

我十一歲那年試過。爬到一半,兩隻手都摳在石縫裡,往下看了一眼,腿就軟了。

我是用屁股蹭下來的。褲子磨穿一個洞,回家我媽問了一句,我沒說去哪。

後來那山開了石場,削掉半邊。我現在回去,能看見削開的斷面,一層一層,很齊。

我還是沒上去過。


鄭牧校審 | 編輯 潤柏洋 | 觀漄書苑 刊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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