夫兵者不祥之器
道經 第 31 章
目的句:說兵是凶器,不得已才用,勝了也不以為美,要以喪禮處之——教人君不要把打仗當成榮耀。
情绪线:一章兩調。前半冷,「不祥之器」說了兩遍,像不肯改口,一句一寸往下壓;「恬淡為上」四字忽然放平,是最不著力的一句。後半轉哀,左與右一路排下來,是禮數,也是棺木兩邊的位置;末句「以悲哀泣之」「以喪禮處之」,聲音低到底,沒有再抬起來。
春秋之世,兵是常事。打了勝仗,要告廟、要飲至、要記功、要把俘獲擺在庭上。老子不反對打,他反對「美」——反對把殺人這件事說成好看。
這一章最不合時宜的一句是「勝而不美」;最重的一句是「夫樂殺人者,則不可得志於天下矣」。這不是咒人,是說一件實事:一個以殺為樂的人,天下人心裡都替他記著,早晚不認他。
左與右,古人吉事尚左、凶事尚右。行軍時偏將軍居左,上將軍居右——主帥為何站凶位?因為主帥擔的是殺人的責任,站在喪位上,是自己給自己判的。這一節不是排場,是讓帶兵的人天天記著:這個位置不祥。
今人讀法:不必讀成一篇反戰文章。它講的是一種分寸——有些事不得不做,做完了別慶祝。
原文
夫兵者,不祥之器,物或惡之,故有道者不處。
君子居則貴左,用兵則貴右。
兵者不祥之器,非君子之器,不得已而用之,恬淡為上。
勝而不美,而美之者,是樂殺人。
夫樂殺人者,則不可得志於天下矣。
吉事尚左,凶事尚右。
偏將軍居左,上將軍居右,言以喪禮處之。
殺人之眾,以悲哀泣之,戰勝以喪禮處之。
譯文
兵器是不祥的東西,
萬物都厭它,
所以有道的人不靠它。
君子平居以左為貴,用兵以右為貴。
兵器不是君子的器物,
不得已才用,淡然待它為上。
勝了也不以為美;
以為美的,就是樂於殺人。
樂於殺人的,不能在天下得志。
吉事尚左,凶事尚右。
偏將軍站左邊,上將軍站右邊——
這是說,用喪禮來處置兵事。
殺人多,就以悲哀為他們哭;
戰勝了,以喪禮來處置。
注疏 兵:兵器,此章兼指兵事。物或惡之:物,猶「眾」;或,猶「有」。處:居、安處,謂以之為常。貴左、貴右:古以左為陽、為吉,右為陰、為凶;《禮記·檀弓》「吉事尚左,喪事尚右」,可與此互證。恬淡:淡然,不以為可喜。美:動詞,以為美、稱美。偏將軍、上將軍:行軍之次,上將軍為主帥。「言以喪禮處之」:謂位次之設,如喪禮之位。泣:一讀如字,哭也;一讀「蒞」,臨也,謂臨喪而哭,兩讀俱通。存異:此章首句,王弼本作「夫佳兵者」,「佳」字或疑為「唯」之訛,或疑為衍文;底本作「夫兵者」,從底本,不改。
衍義 (今人引申)
我十四歲那年跟人打過一架,為了一輛自行車。
是在打麥場上。我把他按在牆上,他鼻子出血,滴在土裡。圍觀的孩子喊好,有人拍我後背。我當時覺得很了不起,一路走回家,腳底下都是輕的。
我爸在院裡劈柴。我站在旁邊等他問,等了半天,他問了一句:「他鼻子,你看了沒有?」
我說看了。
他說:「明天你去看他。」
第二天我去了。站在他家門口,不敢敲門,站了半個鐘頭。他出來倒水,看見我,愣了一下,把碗遞給我。
那碗水是涼的。我喝了,什麼也沒說,回去了。
那場架是我贏的。三十年過去,我記得的只有那碗水。
鄭牧校審 | 編輯 潤柏洋 | 觀漄書苑 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