持而盈之
道經 第 9 章
目的句:示人「盈不可久、銳不可保」,教功成而知退。
情绪线:四刀連下(盈/銳/滿/驕),一刀緊一刀;末句忽然轉輕——「天之道也」四字,把前面四刀一併收走,不辯,只說天就是這樣。
這一章短得像一句話,卻四句都在講同一件事:到了頂,就要下來。 老子不勸人不要拿,只說拿的方式裏有個分寸:端滿了端不穩,錘尖了一碰就折,堆滿一堂的東西最惹人眼,富貴再加一個「驕」字,禍就是自己請的。
春秋末世,卿大夫之家起得快,滅得也快。老子在守藏室看得清楚:不是天要收誰,是人自己把杯子倒滿了還要再添一勺。
今人讀法:不必讀成「別爭氣」。功成身退不是退職,是成事之後不把事攥在自己手裏。事成了,人還在,這是本事;事成了,人還在並且不再掛在嘴上,這是活法。
原文
持而盈之,不如其已;
揣而銳之,不可長保。
金玉滿堂,莫之能守;
富貴而驕,自遺其咎。
功成身退,天之道也。
譯文
端得滿滿的,不如早點停手;
錘得尖尖的,保不長久。
金玉堆滿一堂,沒有人守得住;
富貴了又驕,是自己給自己招禍。
功成了,身退了——這就是天道。
注疏 已(yǐ):止、放下。揣:通「捶」,錘擊使銳;一說讀 zhuī,作「揣度」解,於此句不順,不取。遺(yí):留下、招來;一說讀 wèi,作「贈與」,義隔。咎:禍、過。功成身退:王弼本作「功遂身退」,遂與成同義;帛書甲、乙本作「功述身芮」,「芮」讀為「退」。存異:此章舊有二解,一謂專諷權位(人臣之戒),一謂泛言物理(凡物皆然),兩說並存,不裁。
衍義 (今人引申)
我父親斟酒,從不倒滿。
玻璃杯,倒到七分,他停一下,看看,再添一點,還是不到八分。我小時候嫌他小氣,說人家請客都倒得冒尖,你這樣不好看。
他說:滿了端不穩。
我不服。有一年過年,我搶過瓶子,給一桌人挨個倒滿,倒得齊著杯口,一滴不多一滴不少,很得意。
端第一杯的時候,走三步,灑了。灑在大伯的新褲子上。
那頓飯我沒怎麼說話。父親也沒說我。散席的時候他自己去廚房,拿抹布把桌子擦了一遍,回來坐下,給自己倒了七分。
*觀漄書苑 · 五經全譯|經不可改,錯不可藏。*
鄭牧校審 | 編輯 潤柏洋 | 觀漄書苑 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