致虛極
道經 第 16 章
目的句:示人「歸根復命」,教知常而不妄作。
情绪线:四字兩句起(致虛極,守靜篤)——最靜,靜得幾乎沒有聲音;「萬物並作」忽然動起來,一片熱鬧;「歸根曰靜」再靜下去,靜到底;末六句一環扣一環(容→公→王→天→道→久),越推越遠,最後一語落在「沒身不殆」,落在一個人身上。
這一章是老子書裏的「觀」。他不說萬物怎麼長,只說自己怎麼看:等它們長完,看它們回去。 落葉歸根這句話,源頭就在這裏。而老子多走了一步:歸根不是結束,是復命——回去,是為了再來。
「知常曰明」的常,是那個會回來的規律。不知常的人,看見花開就以為永遠開,看見人聚就以為永遠聚,所以一散就亂,一亂就凶。
今人讀法:不必盤腿。「虛」是手裏先空出來,「靜」是先不說話。忙到極處,停半天,看事情自己往哪走——那半天,就是觀復。
原文
致虛極,守靜篤。
萬物並作,吾以觀復。
夫物芸芸,各復歸其根。
歸根曰靜,靜曰復命。
復命曰常,知常曰明。
不知常,妄作凶。
知常容,容乃公,公乃王,王乃天,天乃道,道乃久,沒身不殆。
譯文
虛到極處,靜到深處。
萬物一齊長起來,我從中看它們回去。
東西紛紛雜雜,各自回到自己的根。
回到根,叫靜;靜,叫復命;
復命,叫常;知常,叫明。
不知常,亂動就凶。
知常能容,能容就公,能公就王,能王就天,能天就道,能道就久——
終身不危。
注疏 篤(dǔ):厚、實。復:返回。命:本性、所受之命。常:恆常之理。王(wàng):舊讀去聲,動詞,「天下歸往」之義;一說仍讀平聲,指「合於王天下之道」,兩存。沒身(mò):終身。殆(dài):危。存異:此章末段「知常容」以下六句,舊有疑其文例不類、或為後人增益者;底本既載,不改,錄此存照。
衍義 (今人引申)
麥子熟的那一年,一場風,全倒了。
我蹲在地頭,看著一片壓在地上、互相絞著的麥穗,心裏發涼。我跟父親說:完了,這一季完了。
父親沒吭聲。他走進地裏,彎腰把一綹麥子扶起來看了看,又輕輕放回去,說:別扶。扶了它自己就不長了。
那幾天他照舊天不亮下地,只是不去碰那片麥。半個月以後,麥穗自己從莖的彎處抬起頭來,一層薄薄的新綠,從貼著土的地方往上冒。
割的時候產量少了兩成。父親裝完車,坐在地頭抽煙,說了一句:根在下頭歇著呢。
我那時候剛丟了工作,什麼也沒說。
*觀漄書苑 · 五經全譯|經不可改,錯不可藏。*
鄭牧校審 | 編輯 潤柏洋 | 觀漄書苑 刊